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10-25 公 开 人: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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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50614A8CDA9669FE97CE9DF93B161D96 联系方式: 19971986077 报名截止时间: 2022-1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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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1日裁定受理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嘉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1)鄂28破申10号】,并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9日作出(2021)鄂28破申10-1号、(2021)鄂28破申10-2号、(2022)鄂28破1-1号决定书,指定恩施市人民政府成立的恒嘉公司破产重整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的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恒嘉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以及通过评审委员会采取竞争摇号的方式,选定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作为恒嘉公司清算组成员并承担该公司管理人主要职责的中介机构。

为最大限度的保障恒嘉公司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营运价值,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恒嘉公司项目概况

公司概况

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17809375735,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章长滔,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4日,营业期限自2005年1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为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恩施市市府路38号金城国际二楼。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需持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股东为恩施市金泰广场(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24%)、陈智跃(持股比例4.76%)。恒嘉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开发了位于恩施市金桂大道南端和学院路的交汇处恒嘉·现代城项目。

(二资产负债情况

经管理人对全体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金额2,799,127,397.46(大写:贰拾柒亿玖仟玖佰壹拾贰万柒仟叁佰玖拾柒元肆角陆分予以审核,临时确认债权1,030,097,295.55 (大写:亿叁仟零九万柒仟贰佰玖拾伍元伍角伍分)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的企业资产为307,861,684.91元(大写:叁亿零柒佰捌拾陆万壹仟陆佰捌拾肆元玖角壹分负债金额1,325,474,882.40元(大写:拾叁亿贰仟伍佰肆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贰元肆角

恒嘉公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现有主要资产为土地,恒嘉现代城项目原规划总征地面积为89646.84平方米,总建设用地面积为86503.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377906.35平方米,绿地面积18240平方米。目前恒嘉公司名下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存量土地(具体的以政府行政审批具体数据为准)具体如下:1、恩市国用(2012)第010226号土地为恒嘉公司单独所有,使用权面积58618.5平方米,用于开发恒嘉现代城项目,经恒嘉公司工程部工作人员初步测算,恒嘉公司已经完成开发的面积为21100.00平方米,尚未完成开发的面积为37518.5平方米;2、鄂(2022)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07457号,对应使用权面积9789.7平方米;3、鄂(2022)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07458号,对应使用权面积29.6平方米;4、鄂(2022)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07469号,对应使用权面积7360.0平方米。上述第2、3、4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共计17179.3平方米,均未开发,为恒嘉公司与温州文和置业有限公司按份共有,文和公司拥有95%,恒嘉公司拥有5%(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58.965平方米)。综上,上述1、2、3、4四块土地属于恒嘉公司的尚未开发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38377.465平方米。

二、恒嘉公司破产重整的项目优势

(一)区位优势

1.恩施市属中纬度亚热带湿润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境内岩溶地貌发育完善,山河谷地星罗棋布。错综复杂、丰富多彩的气候资源,造就了多处引人入胜的自然景观。

2.恩施为中西部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城市,随着宜万铁路、沪蓉高速公路全面贯通,“水、陆、空”立体交通格局已基本形成。凭借三维立体交通网络,牵动恩施经贸洽谈、旅游观光、投资产业空间大发展。

3.本项目地块位于恩施市金桂大道与学院路交汇处,北侧紧邻恩施新天地,武陵国际装饰城对面,南侧为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地处金桂大道龙头地位,在恩施新一轮城市规划中,以金桂大道为主干道的城北区域,将是恩施的未来中央商务区。

(二)市场潜力

项目毗邻的金桂大道地处于恩施市东部的新区中心,踞新区发展主轴之上,北接施州大道,南至学院路,西邻恩施机场,片区规模也日趋成熟,随着2013年金桂大道州文化中心、新闻中心等重点项目建成,武陵国际装饰城、硒都茶城等全面开业,恩施新天地、时代家居MALL等项目已建成,大型商业体的群效应,一个有着巨大消费力度的恩施新商圈正在快速形成,金桂板块即将成为恩施市CBD核心,成为恩施消费的地标性商圈,未来价值显而易见。成熟的配套设施提高了项目所在地的区域价值。

(三)布局合理、品质高端

根据地形特点及周边环境因素综合考虑,住宅区与商业区既功能分区清晰又不乏互动效应,在保证发挥商铺商业价值的同时,也满足了业主闹中取的期待。住宅区多采取法式景观庭院的布置,建筑布局接近南北朝向,户内阳光充裕,户外景观雅致。另外,成熟的配套设施也相应的提高了社区品质。

(四)政策优势

恩施州享有民族区域自治、西部大开发等双重投资政策,发展前景良好。恒嘉公司重整项目引起当地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经调查认为颇具重整价值。

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商誉。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企业本身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恒嘉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需提供合作协议书(保证各主体行动一致,明确分别承担的权利义务,并承诺互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等)。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恒嘉公司投资人招募。

四、投资须知

1.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公告所载明的数据仅为初步统计结果,仅供投资人参考,数据可能发生变化,不作为最终数据。

3.本次公告披露的恒嘉公司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由意向投资人调查核实。

4.本次公告不构成要约,公告期间若出现影响恒嘉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变更公告内容,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或补偿义务。

5.意向投资人因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成本以及尽职调查后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而产生的商业风险均由各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投资人承诺按本招募公告参与遴选,成为恒嘉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按照本招募公告与其相关投资文件的安排而签订投资协议。

五、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发布公告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2017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若有延长,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

(1)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到管理人办公地点、邮箱、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报名,并于截至日之前提交文件。

(2)联系电话:律师:19971986077

(3)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 149 号(恒嘉现代城售楼部)

(4)邮箱:2394626958@qq.com

3.报名需提交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联合报名的,各主体身份证明资料均需提供,且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具备可操作性的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股东会关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原件等信息。如有相关项目经验的,也可进行说明),联合报名的,需附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对以上内容进行介绍。

(3)意向投资人出具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4)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作为财务状况评审依据。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三)初步审查阶段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开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如管理人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意向投资人补充提供。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四)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署《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了解恒嘉公司相关财务和资产状况,也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恒嘉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期限为十五日,自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署《保密协议》之日起算。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提交重整方案及遴选正式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十日内(如意向投资人不进行尽职调查,则在收到管理人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后二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重整方案提交期限。如提交重整方案的投资人为1家以上(不含1家),管理人将制定重整投资人评审规则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债权人的监督下,由债权人代表、债务人及其他参与方代表、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投资对价、付款期限、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经营管理经验、投资计划、经营方案等情况并结合恒嘉公司的重整需要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一名正式投资人。如仅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视为当然的重整投资人。

(六)签订投资协议

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与原债务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者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投资人。

、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500万元,并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交至恒嘉公司管理人账户。若不愿投资或未能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账户名称: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2010000004960305

开户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保密义务

对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如出现影响恒嘉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终止或撤回本招募公告,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二)本公告的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三)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由管理人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调整招募流程,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

 

特此公告。

 

 

                     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年二十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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