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31 公 开 人: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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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佳盛破管字第22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2025)粤1971破申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恩兰、刘志琴等申请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24日作出(2025)粤1971破6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2025年7月3日前往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查阅债务人相关的职工诉讼案件以及强制执行案件情况。根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提供的资料显示,针对债务人拖欠工资、劳务费用事宜共有65名职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中共有41名职工提起了劳动仲裁,所涉及职工债权金额为906044.30元另有24名超龄员工,因在用工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债务人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该部分员工的劳务费用已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债务人拖欠的劳务费用金额合计514008.06元。针对24名超龄员工劳务费用的债权性质问题,管理人已分别向该24名超龄员工寄送了《情况调查函》、向法院提交了出具协助函申请书》、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寮步分局提交了协助调查申请书,调查核实该24名超龄员工在与债务人签订劳务合同时是否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鉴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寮步分局尚未回复、尚有部分超龄员工未向管理人反馈相关情况因此,针对该24名超龄员工的债权性质管理人先予暂缓确认处理。

截至2025年7月31日,债务人目前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共计41笔,职工债权总额为906044.30元;债务人目前尚欠超龄员工的劳务费用共计24笔,涉及债权金额514008.06元,管理人对该部分债权债权性质作暂缓确认处理。综上,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目前拖欠的职工债权及劳务费用合计1420052.36元。【具体详见《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暂缓确认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由2025年731日起至2025年86日止。

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更正申请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

 

附:

1、《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东莞市佳盛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暂缓确认表》;

3、破产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188号新华大厦11楼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黎宇彬律师,0769-2221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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