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鲁1425破2号关于山东巨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鲁1425破2号关于山东巨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5 公 开 人:山东巨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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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巨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巨威破管字04

2025年5月13日,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齐河法院” ) 依法作出(2025)鲁14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巨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齐河县翰之林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梦之旅房车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巨威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5月13日作出《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巨威公司等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山东巨威公司等三家公司重整的各项工作。

为顺利推进重整程序,管理人拟选聘本案的评估机构,竞聘人应为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巨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滕涛,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中路,所属行业为作业型专业汽车制造,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车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生产、销售专用汽车、房车及汽车零部件、营地车、移动板房农业机械、挂车、牵引式宿营车及其配件食品机械及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专用汽车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专用汽车及零部件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的、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阀门、钢材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国内贸易代理;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消毒剂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齐河县翰之林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滕涛,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西路路东,所属行业为汽车车身及内外饰件制造,经营范围包含:汽车车身、工程机械车身的加工、销售;汽车配件、钢材、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梦之旅房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滕涛,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中路,所属行业为农业机具制造,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租赁:房车附件及零部件;海格品牌汽车销售(须凭有效的授权书从事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四)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五)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近三年内承接过企业重整或清算案件的评估业务;

(六)评估机构的项目指派的负责人及指派人员应当有不低于三件企业重整或清算案件的业绩;

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八)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对债务人全部资产的盘点及评估工作,准确评估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二)出具清算假设下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三)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梳理、匹配并准确评估涉及抵质押及建设工程相关资产,分别出具市场评估价值、清算评估价值;

四)如涉及资产处置事项,针对拟处置资产出具评估报告;

)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就特殊资产专门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自管理人作出通知后即日派驻评估人员团队进场工作,中选后需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完成评估工作,间,每周向管理人汇报工作进度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保证按时完成评估工作,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有特殊事项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管理人同意。

根据本案工作情况,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密封胶装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具体内容应当包括:

(一)参选意向书;

(二)中介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 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

(四)服务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 费用的计算方式;

(五)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重整、清算评估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破产重整评估工作经验,并附业绩证明材料);

(六)拟委派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资质证书以及联系方式,其中负责人及核心人员(资产评估师)未经管理人许可均不能更换;

(七)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评估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告,不得以 未支付评估费用拒绝开展工作和出具报告;

6.认可本公告且与债务人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申报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7.对选聘过程中知悉的全部案件信息予以保密,不以任何途径和方式对外透露和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权益主体的一切损失。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服务费用

(一)评估机构为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二)本项目如发生破产程序转换的,管理人有权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如发生关联企业纳入合并破产的,根据增加的工作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确定费用。

(三)服务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支付,由管理人适时支付。

(四)报价方式

1、报名参选人的报价须为确定的金额。

2、本项目不设拦标价。

六、申报方式(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

(一)申报文件递交时间

申报机构应于2025年5月19日17:00时前提交正式的申报文件。

申报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中路2号山东巨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山东巨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15168864295;15168863849 

管理人邮箱:15168864295@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报名选聘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参选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竞选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收其参选文件。

(二)管理人认为中选机构派出人员因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足以胜任的,有权随时要求中选机构调换;认为中选机构不能胜任本次 工作的,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

(三)有意向的机构可自行对山东巨威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公司情况进行了解。

(四)参加本次选聘的机构需对从本次选聘活动中获知的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五)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迟延,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

(六)管理人将根据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从申报单位的 资质、办理破产案件的经验、派出人员、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报价及价款支付时间等进行综合考量,确定一家中选单位和一家备选单位。

(七)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选聘,或根据选聘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八)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巨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东巨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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