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再次表决的通知

关于《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再次表决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3-02-15 公 开 人: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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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再次表决的通知

相关债权人

2023年2月6日,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对《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经统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小额债权组、税收债权组、出资人组、职工债权组等四个表决组通过了该《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组、担保债权组等二个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关于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后再表决一次的规定经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拟对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的表决组进行第二次表决(第一次表决时同意的表决结果有效,无需第二次表决)。

现管理人已就重整计划草案再次征询了相关债权人的意见,请相关债权人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书面表决票扫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ljkdglr@163.com  l为英文字母))并将纸质版表决票原件邮寄管理人存档(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99号安高广场七楼中特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30031,联系人:张律师15256996845)。表决结果以管理人邮箱收到的书面表决票为准,逾期未收到再次表决票的,以第一次表决程序中的意见作为债权人最终表决结果。

希望各方权利人携手推进凯迪公司重整,早日实现企业复工复产,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切身利益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2月15日

附:表决票


附件

表决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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