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莞市浩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公告(东莞市浩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公开时间:2021-08-26 公 开 人:东莞市浩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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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东莞市浩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已裁定认可《东莞市浩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本次分配为东莞市浩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分配,本次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人民币585751.23元,参与分配的普通债权人民币3061074.83其中人民币1967813.00元为待定债权,普通债权分配比例15.24%。

因本案尚有普通债权正在诉讼,故本次分配先就其申报债权总额预留分配款,如最终判决结果确认其全部债权,则该预留分配款直接由相关债权人受偿,如最终判决结果未确认该债权或未全部确认该债权的,则该债权以判决确认债权数额按15.24%的比例受偿,剩余预留分配款再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东莞市浩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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