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27 公 开 人: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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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玉莲 联系方式: 13646227373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1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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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

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苏州骏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对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1213日作出(2023)苏0509破申2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苏050925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依法履职。

因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已完成,为盘活协银公司名下资产,整合企业资源,提高债权人清偿比例,实现债务人财产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拟进行投资人预招募。

一、   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概况

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322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64531951P,住所地为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开平路3599号金帆大厦26楼,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对能源、农业、房地产、酒店项目的投资;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管理、资产重组及并购的策划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情况

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有位于滨湖新城核心区春江路东侧A8-1地块土地及附属建筑物,土地为商服用地,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基坑加固及坑中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桩孔灌注桩工程、基坑围护工程、东南角基坑围护工程等进行了施工,外围有建工围挡附着物。

根据江苏拓普森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估值报告初稿,以2024523日为评估基准日,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在估值基准日总资产市场价格为9687万元,快速变现价为6781万元。

具体资产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估价对象坐落

产权人

项目

建筑/土地面积

(㎡)

市场价格

(万元)

快速变现价格

(万元)

滨湖新城核心春江路东侧A8-1地块

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

土地

10140.00

5616

3931

在建工程

-

4065

2846

围挡

2010

6

4

合计

 

 

 

9687

6781

根据原苏州市吴江区规划局20171129日出具的《苏州市吴江区规划局技术审查意见反馈表》,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0834.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44 03.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6430.96平方米: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110476.1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10.9,建筑物设计为地上45层、地下2层,业态主要为办公、停车楼、自持及物业用房。

特别说明:

1、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除评估报告所列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暂不纳入重整投资范围,如有投资人对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资产有投资意向的,可另行协商处理。

2、如在后续发现存在其他资产,则另行协商是否纳入重整投资范围及投资价格。

三、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负债情况

本案共计申报债权28家,经管理人审核,认定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合计978207032.53元,认定劣后债权224357877.52元。

认定金额中,认定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4家,金额6364308.20元;认定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1家,金额1025057325.42元;认定税务债权1家,金额101550.00元;认定普通债权15家,金额29068359.33元;认定劣后债权12家,金额224357877.52元。待认定金额为31226596.44元,2家,均为普通债权,金额37095051.44元。

四、预招募须知

()本次预招募公开进行,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预招募程序。本预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或者要约邀请,计划披露的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需要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自行承担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能否由破产清算程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本次招标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和遴选,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报名参加预招幕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如后续本案依法转人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不再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确定的投资方案、支付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投资人。

五、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投资人或商业信誉良好的个人投资人;

2、意向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须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如属地政府对项目地块上有特殊要求,报名的投资人需要与相关部门详细了解项目地块上相关开发要求。

六、招募流程

(一)初步报名阶段

1.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50万元,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意向投资报名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拟投资企业、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且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截至20246月底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参加重整投资的须提交联合体的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保密承诺函、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5)尽职调查保证金50万元汇款回单。

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账号: 110202203911023783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2、报名时间、地点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915日前将书面的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苏州市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609室,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开展尽职调查

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初审,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5个自然日的补正期,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41015日前,向管理人通过纸质邮件提交具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和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金额500万元,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可作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如未在期限内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本次投资人竞选资格。

《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信息、股权结构、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投资报价方案、交易结构、偿债方案、未来经营方案等。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与意向投资人就《投资方案》的细节等进行沟通。

()遴选意向投资人

若本次预招募有多名意向投资人报名,提交《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开展投资人遴选评审工作,最终确定一名投资人作为本案重整投资人;若本次预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支付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与该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书》(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

通过本次预招募确定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依法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破产重整程序中,管理人将不再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经预招募程序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将直接被确定为本案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人。

()保证金退还

1、意向投资人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之后、《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参与投资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己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本金。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之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参与重整投资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中选重整投资人的,在管理人发布遴选结果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本金。

3、若意向投资人已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又单方要求解除《重整投资协议》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预招募投资人后的流程

在预招募投资人流程结束并确定意向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将本案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如本案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不再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确定投资人将自动成为本案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协调并推动重整计划草案制作及表决等相应程序。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3646227373;徐律师,电话18860920593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609室。

欢迎有意向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本案投资,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江苏协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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