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蓝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声明

苏州蓝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苏州蓝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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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1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5911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蓝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控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作出(2024)苏059112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担任蓝控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履行法定职责,管理人未接管到蓝控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管理人现依法公告声名如下苏州蓝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证照及印章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自此之后因上述作废证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苏州蓝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无关,苏州蓝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苏州蓝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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