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海湾国际有限公司关于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公告

中山市海湾国际有限公司关于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公告

公开时间:2023-03-06 公 开 人:中山市海湾国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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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A0D3FBD13ACD1B0D3FD392E5B3D76590 联系方式: 13702798408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4-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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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债务人中山市海湾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海湾国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7)粤20破申43,并于2018531日作出(2018)粤2039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111日作出(2018)粤20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海湾国际公司进行重整。为顺利推进海湾国际公司重整工作,确保投资人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债权人和投资人等各方利益最大化,管理⼈拟面向全国公开招募,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企业概况

海湾国际公司成立于20021128日,注册地址为中山市港口镇群乐村大丰工业区,注册资本3025.5万元,实缴资本3025.5万元,法定代表人冯云英,现时登记的股东为中山市金帜贸易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50%)、冼冠文(占公司注册资本20%)、徐润源(占公司注册资本20%)、吴淑灵(占公司注册资本10%)。经营范围:销售:激光印字机、潜水泵、抽油烟机及上述产品配套的电机、燃气烧烤炉、货架、钢材、有色金属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建筑材料、五金工具、机电设备及配件。

海湾国际公司现有的主要资产为位于中山市港口镇群乐村的26宗土地使用权及13宗地上建筑物。26宗土地均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证载土地面积共366665.20平方米,其中海湾国际公司所属实际土地面积为351361.30平方米,另有15303.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被中山市港口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征收用于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中山市沙港0公路改建工程”第三标段建设需要,目前尚未办理土地产权分割手续。截至目前,管理人已收到征地补偿款10000000元,未收征地补偿款及奖励款12176372元。宗地内场地已平整,宗地内所建13宗厂房建于20032005年期间,地上建筑物面积共87019.59平方米。厂房层高约10米,外墙贴马赛克或者条形瓷砖,地面部分为水泥砂浆和地坪漆,内墙刷乳胶漆,天花乳胶漆,外卷闸门,供排水完善,室内用电齐全,自然通风,消防栓和灭火器基本齐全。

管理人为减少海湾国际公司资产长期空置损失,同时为了全面修复和管理海湾国际工业园厂房及空地,提升工业园的整体价值,从有利于海湾国际工业园的整体优化、保值和增值以及重整目的考虑,目前针对上述宗地及厂房采取了整体出租的临时措施,该租赁关系可以按约随时终止。

广州诚安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市场价值以2022315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15030000元(大写:柒亿壹仟伍佰零叁万元整),变现价值为人民币500520000元(大写:伍亿零伍拾贰万元整)。

管理人目前暂核定的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1471951164.12元。其中,职工债权10户,总额为人民币850668.00元;有担保债权13笔户,总额为人民币502089630.71元;税款债权1户,总额为人民币2638400.39元;普通债权89户,总额为人民币966372464.02。人民法院尚未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另有涉诉案件3宗尚未审结,涉诉金额约6900万余元,其中一宗为涉及债权性质为有担保债权,债权金额约5900万,另外两宗涉及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债权金额约1000万。

二、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不存在有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商誉。

2.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重整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整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3.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与海湾国际公司及其资产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开发建设能力。

4.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需提供联合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各联合体各自的权利义务等,并须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等。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海湾国际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同时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三、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发布公告

管理人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报、中山日报、南方日报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420日止。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若有延长,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2. 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前往管理人办公地点、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报名,并于2023420日之前提交报名文件。

(1)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六路12号水木年华花园1号楼(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2)管理人联系电话:13702798408(杨律师)、13519912934(钟律师)、076088223838

3.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联合报名的,各主体均需提供;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意向投资人提供具备可操作性的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投资计划、参与重整投资的优势和特点等信息)。联合报名的,需分别进行介绍,明确各主体的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出具《承诺函》,具体详见附件;

(4)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作为财务状况评审依据;

(5)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出具股东会决议文件或有权机关出具的决议文件,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

(6)意向投资人联系方式确认书。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需提交密封的报名文件,一式三份。如未按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三)初步审查阶段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启动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意向投资人。

(四)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及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500万元(在选定正式投资人后,意向投资人无约定违约情形的,管理人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没有正式报名。

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按照规定在2023520日前完成尽职调查工作。

(五)提交重整方案及遴选正式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36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缴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2500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在选定正式投资人后,意向投资人无约定违约情形的,管理人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没有正式报名。

管理人将会在六十个工作日内(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对完成正式报名的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经遴选程序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正式投资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四、其他说明事项

1. 本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2. 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如出现影响海湾国际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终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3.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中山市海湾国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36


附件

附件:意向投资人联系方式确认书.docx 下载
附件:承诺函.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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