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的公告

正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5 公 开 人:汶川正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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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汶川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30日根据四川蜀源明珠电力有限公司申请,作出(2025)川322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汶川正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四川省汶川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6日指定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茂县分公司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蒋家鹏为负责人。因案情复杂,债权债务需要进一步清理。

原定正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2025年7月3日上午10时第二审判庭延期至2025年7月24日上午10时第二审判庭。

特此公告

 

 

汶川正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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