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3-06-13 公 开 人: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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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06-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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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全体债权人:

保洁丽日用品(深圳)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岗区法院”)作出了(2021)粤0307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保洁丽日用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洁丽公司”或“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9月22日作出(2021)粤0307破2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担任保洁丽日用品(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5月30日,经保洁丽公司申请,龙岗法院裁定保洁丽公司和解。

经请示龙岗法院,保洁丽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6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主要议题为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和解协议草案》。管理人将于会议开始前十日将会议相关资料通过EMS快递或电子邮件向各债权人及债务人送达。

特此通知。

 

 保洁丽日用品(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管理人联系人:李炳凤  1893325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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