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招募项目招标公告(五次)

江苏奥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招募项目招标公告(五次)

公开时间:2025-01-27 公 开 人:江苏奥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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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3-1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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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奥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主文简称“奥泰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由 2023  10  16 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并经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为确保奥泰公 司重整方案的全面稳步实施,促使债务人现有资产有效增值,提升普通债权清偿比例,实现 奥泰公司二债会确定的预期目标,奥泰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全 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 重整项目概况与重整范围

1.1 项目地点:

淮河路南侧、银川路西侧(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

1.2 项目概况:

依据重整计划方案,纳入奥泰公司重整的总体项目情况为:奥体国际星城 A 在建工 程(A19、A22、A6、A9)共计 4 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 29142 ㎡(其中住宅 26387 平方,商  2755 ㎡) 。( 目前,A6、A9 已完成工程量 92%;A19、A22 完成工程量 98%未建工程, 即在 27434 ㎡建设用地使用权上依规划许可建设 A15、A16、A17、A18、A20、A21、A23、A24、 A3、A14 共计 10 栋住宅楼及相关附属建筑物(含商铺、储藏室、半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 总建筑面积(规划设计变更后初步方案)111400 ㎡(不含人防及地下停车位计 38850   其中住宅面积 86209  ,商用以实际规划面积为准(具体量化指标以调整后的规化设计方案  为测算依据)。

1.3 纳入本次重整投资的项目范围:

本次重整投资人对重整事项的续建范围为未建工程项目,即在 27434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依规划许可建设 A15、A16、A17A18、A20、A21、A23、A24、A3、A14 共计 10 栋住宅楼及 相关附属建筑物的施工建设(含商铺、储藏室、半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

考虑到在建工程项目 A19、A22、A6、A9 已趋竣工,所需投入的工程量仅剩 2%及 8%,故 经管理人研究并报法院同意,该在建工程续建事项不纳入本次重整投资人投资建设范围,  管理人安排原施工企业依照规划方案予以续建至竣工(竣工期限执行《重整计划》,所需续 建资金仍由原施工企业垫付)。

1.4 项目估算资金投入:本次投资重整的未建工程 A15、A16、A17、A18、A20、A21、A23、 A24、A3、A14 计十幢住宅楼及相关附属建筑物项目(含商铺、储藏室、半地下车库、人防地 下室),初步预算所需工程建安资金约 21000 万元(不包括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项目)。

1.5 工期要求:

列入本次投资重整的未建项目 A15、A16、A17、A18、A20、A21、A23、A24、A3、A14  10 幢住宅楼及相关建筑物计划整体工期 20 个月(施工工期自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的《重 整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1.6 质量要求:按国家规定标准验收合格。

1.7 招募目的

根据重整计划要求,在已建未销售房源处置变现的基础上,经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及安排  在建工程原施工企业对债务人奥体星城小区未建与在建项目的续建开发,确保在《重整计划》 确定的期限内完成开发产品的建设,实现对债务人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通过与在先建成的  房源共同售卖,化解债务人过往与新产生的各类债务,全面完成《重整计划》确定的各项目  标,着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投资人资格及相关材料提交要求

2.1 投资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 以上资质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 (含二级) 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条件的资产投资类企业法人;

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3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拟计划投资多少资产(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流水、承诺书);

2.4 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相关行业或者领域具有领先地位,无未 审、未执结诉讼或仲裁案件,无金融不良记录;

2.5 保密承诺书(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保密),格式自拟;

2.6 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 状态的情况;最近 3 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2.7 提供 2024  6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税收及社保缴纳财务凭证;

2.8 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意向投资人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 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成员符合上述 2.3、2.4、2.6、2.7 项条件。联合体各方若为同一专业 资质的,以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投标投资人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 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说明 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方式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1  27日至 2025  3  3 日,每日上午 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投资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资人有意参加投标的请到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资人应于 2025  3  3  17  30 分前,向以下银行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 80  元人民币。

【账户名称】:江苏奥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淮安小营支行

【银行账号】:10710188000039853


4.4 投资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保证金从企业法人基本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投标截止时间

4.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3  17  14  30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3  17  14  30  

4.3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 路中天西城广场 2 号楼三楼)。

4.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通过全国破产管理人信息平台(http:/pccz.court.gov.cn)、江苏省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江苏奥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阴区淮海北路 666 号尚都会小区B16号楼二楼南首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中天西城广2号楼三楼

                        

人:王耀新、蒋志云                          人:朱工

 话:0517-84911369、18852392939、18851266607       电    话:1364523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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