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接管公告及公司营业执照及印章作废声明

未能接管公告及公司营业执照及印章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4-11-19 公 开 人:郑州市盛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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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肖武超郑州市盛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夏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新郑市人民法院申请对盛夏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新郑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184执2807号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将盛夏公司执行案件移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查。

2024年8月2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1破申1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市盛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3日指定河南栋梁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盛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及时依法 开展接管工作。管理人团队通过打电话、发信息、发邮政EMS 给盛夏公司法人及股东,均一直无法联系,下落不明;通过企业注册信息所记载地址,对公司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走访,其所承租的经营场所已无人办公。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了《决定书》、《公告》等,同时也在盛夏公司经营场所张贴了《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公告》等。截至目前为止,管理人已穷尽调查手段,未发现盛夏公司名下有财产支付破产费用,且管理人未能接管到盛夏公司的印章、证件、财务账册及其他重要文件资料。为了维护盛夏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破产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声明如下:盛夏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 执照、公章、财务专用章及其他印鉴(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自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日后起作废。

郑州市盛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南栋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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