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万东炜创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的公示

关于深圳万东炜创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3-21 公 开 人: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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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万东炜创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清单的公示

202312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破申10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万东炜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东炜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3)粤03破521号,并于202419日指定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担任万东炜创公司管理人,蔡斌律师为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指引》第五十六条:“管理人应当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但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除外。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迟延履行期间不计算利息。”之规定,管理人就万东炜创公司职工债权已调查完毕并制作成《深圳万东炜创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管理人现将万东炜创公司职工债权清单予以公示并说明。(详见附件:《深圳万东炜创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特别说明:

1. 管理人对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依据为生效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2020)粤03民终228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深圳万东炜创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97744.5元、2014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差额为4532030元。因深圳万东炜创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018年11月期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7524.66元,故管理人认定的工资差额为391282.20元,超出的4140747.80元部分调整为普通债权;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规定,管理人经初步调查,已列出以上职工债权清单,并向万东炜创公司及全体职工进行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职工债权清单公示期为15天,自2024年3月21日起算。    

 

                           深圳万东炜创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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