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5-23 公 开 人: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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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新昌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6日作出(2023)浙0624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5月13日作出(2023)浙0624破9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职工张志兴于2025年3月17日此前公示所附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管理人向其余职工调查,确认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8日尚欠职工张志兴的工资324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528日。在公示期届满前,职工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新昌县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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