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竞争性遴选重整投资人活动之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再次延期的公告

关于第二次竞争性遴选重整投资人活动之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再次延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3 公 开 人:杨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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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二次竞争性遴选重整投资人活动之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再次延期的公告

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全体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

2021年10月26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澳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3月17日指定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为澳泰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2024年10月9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正式启动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后因第一次竞争性遴选活动无法确定澳泰公司的重整对价和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以人民币10.58亿元作为底价进行第二次竞争性遴选活动。桐乡市星瀚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星瀚公司”)和福建金富琳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金富琳公司”)均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按照遴选公告的报名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人报名意向表》等相关报名材料,并已支付了尽调保证金500万元,尽调工作正式展开。

前述两家重整投资人分别于2025年2月17日和2月18日函请延长投资人招募期限30天,2025年2月20日,管理人根据前述公告等文件决定将本次竞争性遴选活动中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期限延期至2025年3月10日。

2025年3月5日,星瀚公司提交《关于二次延长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限的申请函》给管理人,申请再次延长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期限15天,星瀚公司认为管理人顺延期限后其已全力协助推进A5排涝渠等问题的解决并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因断面过小,河道所处的位置又是重点区域(交通要道),后山支流汇及此处,专家及主管部门会谨慎处理,要多次论证增加审批难度,仍无法在顺延的 20 天内解决相关问题,预计还需15天完成剩余工作。

2025年3月10日,金富琳公司提交《关于申请再次延长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限的申请报告》给管理人,表示其在尽调澳泰公司项目时发现:1、A4区游泳池改建为蓄水池可能影响A5区竣工验收;2、A5区的排涝渠影响到绿地率将导致A5无法竣工验收;3、因信用信息系统更新滞后的原因,澳泰公司可能面临在重整后一定时期内仍存在该记录,影响向金融机构正常融资及顺利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4、A5区消防存在问题;5、A5区项目的竣工验收问题,导致无法确定时间办理不动产权证给债权人,会存在违约风险。该公司认为前述相关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未得到明确,申请再次延长投资人招募期限30天。

鉴于澳泰公司第二次竞争性遴选公告第五条第(四)项明确规定“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2月18日16﹕00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期限。”,公告并无规定只能延期一次,前述重整投资人的延期申请符合规定,且目前金港名都A5排涝渠等问题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保障竞争性遴选的顺利进行,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将本次竞争性遴选活动中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期限再顺延15天,即延期至2025年3月25日16:00前。

 

特此公告

 

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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