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意向续建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招募意向续建施工单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13 公 开 人:福州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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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0-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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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关于招募意向续建施工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726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闽010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州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业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鸿业公司投资开发的鸿业中心大厦项目坐落于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203号项目为单25层商住楼,其中1-4层为商业,5-25层为住宅,地下1-2层均为车位,占地面积4319.3总建筑面积32520.8㎡,批建于2005年,2008年主体已完工,混凝土框架已建成。

2012年鸿业公司变更规划后对住宅部分进行重新分割,将原规划一层12套住宅分割为一层8套办公用房;2015年规划部门要求恢复原状后鸿业公司未恢复原状(楼盘5-25层现状为每层8套办公用房,不是原规划的12套住宅)。现场未完工的有地面、天棚、内外墙面、楼梯间、阳台、扶手、栏板等抹灰刷漆,另外还有门窗工程、水电工程、装修工程等尚未完成的项目。

招募目的

公开招募施工单位,完成鸿业中心大厦工程续建,至工程验收合格,并配合鸿业公司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工程项目范围:剩余未完工工程的建设施工。评估机构认为后续建设成本约66,136,000元

三、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施工单位,本次招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人同等适用

2、报名人在考虑入场施工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须做好现场探勘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施工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鸿业公司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工程续建复工需要报名人垫资完成施工,因此产生的续建工程价款作为鸿业公司共益债务,在鸿业公司资产变现时优先支付。

5、续建施工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施工资料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照鸿业中心大厦现状进行施工,相关施工风险自行承担。

、报名条件

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相应施工资质进行续建,愿意垫付资金进行施工,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施工单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利确定施工单位不具备续建施工资格。

4、报名人截止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

五、招募流程

1、提交施工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报名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施工意向书和证明符合招募公告条件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施工资质等)。

施工意向书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企实力和施工能力说明,工程业绩,拟垫资的范围,保密承诺书(报名人应承诺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等。

2、审查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管理人将于15日内审查报名人的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向意向施工单位发出确认通知书。

六、特别说明

目前,鸿业公司所进行的程序为破产清算程序鸿业公司及部分股东已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程序。为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管理人预先公开招募意向施工单位。若鸿业公司转破产重整,管理人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参加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若鸿业公司未转为破产重整的,招募工作自行终止,管理人另行告知报名人。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旭律师,联系电话:13950627823。

报名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中庚红鼎天下1号楼16层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本公告内容的解释权归管理人。

 

 

 

 

福州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鸿业公司公开招募意向施工单位的报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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