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01 公 开 人:连云港板桥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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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板桥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5月20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703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晟旭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连云港板桥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下称“板桥中联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6月5日作出(2024)苏0703破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担任连云港板桥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7月31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根据江苏晟旭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板桥中联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作出(2024)苏0703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4年7月31日起对连云港板桥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为顺利推进破产重整程序,需要遴选一家评估机构对板桥中联公司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连云港板桥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曾用名连云港华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680537193P,住所地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水泥制造,法定代表人王延华,董事长。

公司注册资本4300万元,注册币种人民币;股东王延华,认缴出资3440万元,占注册资本80%;股东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60万元,占注册资本20%;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两股东认缴出资均已经实缴。

公司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08年9月25日至2058年9月24日。

目前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营业执照状态有效。

2、需要评估资产情况

1)房屋及构筑物:位于位于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纵四路东南侧两宗土地上约11638.63平方米办公楼、化验室、宿舍、食堂、机房、车间等,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构筑物包括道路、地坪、围墙、栈桥、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排水管沟等。

2)100万吨水泥生产流水线等机器设备、变配电设施及配套辅助设备。

3)板桥中联公司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可能存在的财产。 

评估工作内容

1、评估板桥中联公司除土地以外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板桥中联公司所有的房屋及构筑物机械设备、对外股权投资及其他动产、无形资产(如有)、其他财产性权利(如有)等需要强调说明的是评估报告需要体现板桥中联公司分别在重整和破产清算两种程序下的对应评估价值。

2、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盘点和核实板桥中联公司资产;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在破产案件开展过程中,如需要资产评估机构就估值进行相关说明,或需有关评估人员参加法院、管理人召集或通知的相关会议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破产期间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6法院、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与板桥中联公司资产价值评估有关的其他要求。

、报名条件

1、中介机构须是《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信息库》中的专业机构;

2、中介机构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3、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本项目工作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具有较为丰富的破产财产价值评估业务经验

4、中介机构及其指定的评估专业人员不得与管理人、债权人、板桥中联公司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受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5、中介机构及其指定的评估专业人员应熟练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征信记录,且无不良反应。

6、同等条件下,有破产案件服务经验的评估机构优先。

四、完成工作的时限:

对板桥中联公司名下需评估资产在进场后1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除非与管理人协商一致并报人民法院同意延长时限。

五、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

本次选聘评估机构评估报价不得高于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折,在提交正式报告且存在可分配财产支付因开展本次评估业务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包含在评估报价之中,不再单独付费。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参加板桥中联公司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 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简历、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服务报价方案与本案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的声明、申报文件全部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聘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411718点之前向管理人递交书面报名材料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八楼。    

联系人:王广凤15189016842。

2、为便于中介机构在了解板桥中联公司有关财务情况的基础上稳妥报名,中介机构可以联系管理人了解板桥中联公司有关情况。中介机构应对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保密。

3、管理人在收到中介机构递交的报名材料后,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各中介机构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方案等条件确定评估机构,并将选聘结果报连云区人民法院许可。

4、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连云港板桥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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