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县冠科实业有限公司遴选财产审计机构的公告

山东冠县冠科实业有限公司遴选财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6 公 开 人:山东冠县冠科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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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冠县冠科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遴选财产审计机构的公告

 

各审计机构: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5日裁定受理山东冠县冠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科实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为冠科实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冠科实业公司的破产工作,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冠县冠科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525575468472Y,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威,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后十里铺村。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大型货车维修;物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房屋工程建筑、装饰;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的小轿车);汽车配件、挂车、专用车、轮胎、润滑油、钢材购销;城镇燃气零售;燃气设备的批发、零售;柴油[闭杯闪点>60℃]销售;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洗车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

专项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冠科实业公司的财务账册等资料,目前管理人已接管冠科实业公司部分财务账册资料;对冠科实业公司资产状况进行核实、对负债金额进行核定。

2)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

3)冠科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对冠科实业公司是否具有《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5)冠科实业公司为关联企业、股东及其他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冠科实业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

7)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审计服务。

(二)工作要求

1)审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提高效率,忠实执行职务,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经选定,应于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工作并出具报告;

2)人民法院或管理人临时决定的其他审计内容,另行确定完成时间。

3)就审计报告向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并回答相关问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机构需具备法定资质。

(二)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与冠科实业公司、工作人员、债权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审计的利害关系。

(四)能够先行开展工作、提交审计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审计费用待取得破产费用后支付。

四、提交文件及要求申报文件应编制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机构综合情况介绍,包括成立时间、规模、注册审计师人数(附资格证书)、经营场所证明(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近两年财务情况(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经营管理制度等。

(二)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该等文件均需提供原件,管理人核对后留存复印件并退还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参与本项目的团队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本项目负责人简历、执业资格、项目业绩等;项目成员的姓名,执业资格、工作经验等。

(五)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案等。

(六)报价文件。

(七)申报机构应书面承诺:未经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申报机构不得就获取的任何有关冠科实业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包括口头告知、直接或间接的复制、分发或传递等损害被审计企业利益的行为。

(八)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九)申报机构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能够体现自身优势的展示说明等。

申报文件应提交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在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并在文件首页编制“文件目录”。应保证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五、审计机构选定方式

申报文件提交日期截止后,管理人将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择优选取审计机构。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以往业绩、管理规范及服务、报价、规模等条件,公平、公正选任中介机构。申报机构应现场接受管理人的询问与答疑。

六、申报文件提交及评审时间、地点

(一)申报文件应于20247月2日上午10点前提交至山东冠县冠科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为未送达。

(二)联系地址:山东冠县冠科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二层西侧(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后十里铺村)

(三)联系人:刘律师,电话:18506351999

 

山东冠县冠科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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