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市广通商贸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 及相关法律风险提示的公告

关于安庆市广通商贸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 及相关法律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06 公 开 人:安庆市广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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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庆市广通商贸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

及相关法律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3)广通商贸破管字第3号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安庆市广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有关案件中,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债权人安徽太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将涉债务人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债务人于2023年9月27日向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作出(2023)皖0802446号决定书,决定将债务人执行案件移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2023年111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08破申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交由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11月13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080227号《决定书》,指定安徽皖宜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管理人。

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即着手开展对债务人财产、印章、证照、财务账册、文件资料等资产、材料的接管工作。管理人通过发布接管公告、法定代表人告知书、多次拨打电话、 邮寄送达相关函件、实施现场实地勘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均未能与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任何人员取得有效联系。目前管理人暂未接管到债务人的营业执照、财产权利证书、公章、合同、发票、财务账簿等资产、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2023)皖0802破27号《决定书》的决定,依法应当由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为防止债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有关人员,滥用权利、转移资产、逃废债务,管理人现就债务人破产清算期间企业证照、印章的使用及相关法律风险等问题,郑重声明如下:

自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之日,即2023年11月1日起,债务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006836201288) 以及企业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法定代表人“徐恩云”名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全部作废;

2. 在破产清算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另有授权外,债务人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任何业务;

3. 破产清算期间,由管理人依法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在此期间,一切相关法律事宜均以“安庆市广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公章、“安庆市广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财务专用章”、管理人负责人“陈进元”名章为准;

4. 鉴于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已于2023年11月1日作废,自该日起,任何人使用债务人印章、营业执照,以债务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过户资产、清偿债务等),未经管理人、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同意、追认的,管理人一概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该行为无效、被撤销或不被追认等)将由交易相对方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安庆市广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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