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英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上海亚英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2-09-01 公 开 人:上海亚英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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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阳恒石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7月11日作出2022)沪03破1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亚英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亚英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719日作出决定书,指定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郭英齐。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现就相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时,对亚英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2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三、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见《债权申报须知》):

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

(三)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四)诚信申报警示书回执

(五)债权申报表

(六)债权申报书

)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数额的证据材料

四、申报方式

本案债权人应采取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确需进行现场申报的,请在申报期限内提前联系管理人预约时间。

管理人通讯信息(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如下: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兴义路8号万都中心47楼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邱铭东  联系电话:17269699288

管理人电子邮箱:yydbglr@163.com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上海亚英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02514时00网络会议内容为核查债权、审议财产管理变价、分配方案等,请债权人准时参加。(若会议时间和会议召开方式有变化,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的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社会团队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盖章)壹份参会的债权人自然人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壹份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应经过公证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六、特别提示

1.本通知书仅针对上海亚英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债权人。

2.本通知书仅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文本中加粗字体请债权人予以合理关注。本通知书不视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

3.债权人应考虑必要时在专业法律人士的协助下申报债权或寻求法律帮助。

 

特此通知。

 

             上海亚英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年九月一

附件:

 1.A债权申报及一债会通知书

  2.B债权申报附件

  3.C债权申报须知

  4.法院公告

 

 


附件

B申报附件-亚英.pdf 下载
C债权申报须知-亚英.pdf 下载
公告-亚英担保.pdf 下载
A债权申报及一债会通知书-亚英.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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