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9 公 开 人: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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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福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于2025410日作出(2025)苏0812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作出(2025)苏0812破1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年7月22日,确认淮安福晟欠职工工资计人民币20756.66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现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7月19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详见职工债权表)

职工债权人若对附后清单中认定的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再次复核并答复,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在收到管理人书面复核意见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不予更正后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无异议。

特此公示。

 

           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9日

 

 

附:职工债权表

 

序号

姓名

工资(元)

合计(元)

备注

1

李蓉

20756.66

20756.66

职工债权

 


附件

0719 关于福晟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2).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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