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实施公告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实施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7 公 开 人: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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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实施公告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下称“分配方案”)已2025422日经债权人会议书面表决通过,并于2025430日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3)粤030615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分配方案,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仓科技”)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为人民币18,049,215.73元(本文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4,612,625.83元属于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受偿部分,其他可用于清偿的破产财产总额为13,436,589.90元,在优先清偿(含预留)破产费用2,025,517.10元后,剩余可供本次分配的破产财产为11,411,072.80元,参加本次分配(含提存)的职工债权金额合计为11,997,014.13元,分配比例为95.11%。本案税款债权、社保债权、普通债权均暂无财产可供分配,分配比例为零

目前,管理人正进行分配方案执行工作。请债权人及时向管理人受领相应的破产财产分配额。

本次分配为德仓科技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的最后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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