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兄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哈密市兄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21 公 开 人:哈密市兄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060次
  • 打印

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于 2023年2月13 日裁定受理哈密市兄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30日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哈密市兄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哈密市兄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4年8月30日前向哈密市兄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京龙大厦 6层,联系人:张雨薇,18139322780 ;庄晓凤,18139332790),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哈密市兄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哈密市兄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9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4楼12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附件

哈密市兄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