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决结果的报告

关于表决结果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4-07-01 公 开 人:常州富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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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富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表决结果的报告

                                      2024)富洋破字第10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于2024412日裁定受理了对常州富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洋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洋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613日,富洋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会上管理人向债权人、债务人通报了破产案件的工作情况、债权审核的结果,并拟定了《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经查,管理人邮寄的报告及表决票债权人均已签收,现表决期限届满,管理人将表决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本报告作出之日,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户,表决权金额合计209,559.80元。管理人收到表决票2张,同意人数占实到债权人总数的比例为100%,同意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比例为100%,均已过半,《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表决通过。

特此报告

 

常州富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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