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翔隆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示

福州翔隆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4-17 公 开 人:福州翔隆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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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翔隆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示

 


2025年2月13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 0112 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州翔隆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2月17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112破7号《决定书》,指定翔福翔隆系列企业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5年320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11人,全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91.67%,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78%符合会议的召开条件,具体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事项一《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1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1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99.78%,达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表决事项一通过。

表决事项二《管理人报酬方案》: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1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1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99.78%,达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表决事项通过。

表决事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1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1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99.78%,达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表决事项通过。

表决事项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90.91%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95.07%,达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表决事项通过。

表决事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比例90.91%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99.77%,达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表决事项通过。

特此公示。


          

福州翔隆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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