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11-25 公 开 人:江门市海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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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海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职工债权公示

2025〕海盛公司破管字第64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7月15作出2024)粤07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门市海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海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224作出(2025)粤07破5-1号《决定书》,指定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江门市海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针对管理人查询海盛公司仲裁案件事宜已出具《复函》,回复为“一、2005年至2008年期间的仲裁案件信息并无录入电脑,我院已无法查询上述期间江门市海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在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信息;二、2009年至今,江门市海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在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23宗仲裁案件。”

截至2025年1112日,海盛公司尚未支付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为职工债权的范围),职工债权总额为1,012,371.36元,劣后于普通债权清偿的债权为124.27元(利息)。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特此公示。职工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管理人收到异议后会进行复核。如果异议成立,管理人将予以更正。

特此公示

 

附件:《江门市海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汇总表

江门市海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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