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时实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厦门时实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2-21 公 开 人:厦门时实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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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镇泉的申请,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6日裁定受理厦门时实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4)闽02破387号】,并于2024年11月19日指定福建兴世通律师事务所为厦门时实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厦门时实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依法调查,截至2024年12月21日止:

管理人确认债务人共有13户职工债权,尚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总789564.89元,详见附表1《厦门时实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本次职工债权公示期至2024年1223日止。债务人、职工如对本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要求更正,需说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及证据材料,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债务人、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更正要求的,视为对本公示债权表所载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确认。

管理人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5层502福建兴世通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黄家财、余莹,联系电话:13959291038、13375900866

特此公示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时实行公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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