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拍卖应收债权的公告

重庆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拍卖应收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8 公 开 人:重庆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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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拍卖应收债权的公告


重庆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551510时起至2025516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重庆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监督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请平台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公告》《须知》要求,进行咨询、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说明与披露,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的信息外,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等,承担投资风险。未尽事宜,管理人与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务必详细了解标的债权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以及是否存在纠纷、诉讼、执行等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自愿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以及风险,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上的一切不利后果。

5、关于债权能否办理转让手续、转让是否合法有效、全部或部分能否追回,以及相应的时间、经济成本、损失风险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咨询调查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含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显性、隐形瑕疵、缺陷、风险等)原因导致标的物并非依法成立且可追讨之债权、债权数额不准确、债务人认定不准确甚至错误、超过诉讼时效、不能转让或者延迟完成转让手续、追回困难、全部或部分无法追回、买受人遭受损失及其他形式的费用增加等全部后果及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

(一)债权详情

本次拍卖标的为重庆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中航工业湖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部分债权及对应的资金占用损失,债权本金为37,526,801.31元,资金占用损失以最终受偿时计算为准。

重庆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航工业湖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纠纷,由管理人诉讼追收股东中航公司未缴出资,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初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2018)渝0108民初15218号及(2019)渝05民终317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中航公司向汇融公司缴纳未缴出资39,812,641元及上述本金对应的资金占用损失【由于上述判决中的债权中有部分金额存在争议,数额为2,285,839.69元,故该部分金额暂不予处置】。上述判决生效后,管理人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中航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无其他财产线索,法院于2020828日以(2020)渝01081418号裁定以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无其他财产线索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起拍价为3800000元(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保证金380,000元(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增价幅度100,000元(人民币拾万元整)。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竞买、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咨询电话:023-63123767 18996457765)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世茂璀璨天城7幢大信清算中心。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拍卖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竞价方式

1、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本次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将由平台自动转入卖方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重庆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较场口支行;账号3100257039100011015)。逾期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竞买成交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会出具一定比例的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规定的期限内未支付余款或买受人明示/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管理人将依法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管理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进行追偿。

八、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价人通过线上支付该费用后,保证金才转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竞价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视同未支付相应的拍卖款。即使竞价人悔拍,也应按照规则向淘宝网支付软件服务费。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相关交付手续。买受人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买受人放弃竞价标的,管理人将自行处置且不退还买受人缴纳的全部款项。

2管理人不负责刊登对外应收债权转让公告、通知,相关公告、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可予以必要协助,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因债务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债务人已吊销、注销等导致买受人无法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的,相关风险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过户事宜,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因对外应收债权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债务人单位可能涉及税务问题,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判断;拍卖方将秉持诚信原则,以掌握和调查的材料为限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拍卖方不对标的物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核实。未尽事宜,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2、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请意向竞买人充分考虑表的显性和隐形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债权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咨询管理人并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如有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未尽事宜,法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所有情况)

十二、其他事项

1竞买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拍卖平台的相关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3、人民法院和管理人有权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023-63123767 1899645776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重庆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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