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龙盟公司整体资产拍卖公告(三次拍卖)

盘江龙盟公司整体资产拍卖公告(三次拍卖)

公开时间:2021-05-23 公 开 人: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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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整体破产资产拍卖公告(三次拍卖)

贵州盘江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盘江龙盟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黔南中院)于2020812日作出(2020)黔27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盘江龙盟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97日作出(2020)黔276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202121日,盘江龙盟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盘江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以下简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且该方案已获黔南中院裁定确认。破产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及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拟对盘江龙盟公司整体破产财产进行第三次拍卖。

本次拍卖将于202161010时起至202161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54/0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户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次拍卖活动系破产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权利瑕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破产管理人在竞拍程序开始前将积极配合竞买人,为竞买人提供现有相应的资料,方便竞买人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

4、本拍卖公告所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及信息披露,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或竞买人未调查、了解、核实到的有关事宜,破产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一)拍卖标的所在项目概况

盘江龙盟公司属于国有控股的合资企业,于2012年成立,企业住所地为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通州业园区。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新型环保材料系列产品(环保纸、合成纸、环保厚纸、合成厚纸、合成厚片材),碳酸钙(重钙)粉系列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

盘江龙盟公司的主要资产系工业园区内的“年产12万吨碳酸钙粉造纸及配磨粉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立项时属于高科技、生态、节能环保项目,占地面积339,316平方米(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建成一期总建筑面积:55,631.83平方米,设计年产量为6.78万吨,共建有环保纸、环保厚纸、合成厚片材等新型环保材料生产线25条,其中环保纸生产线2.7万吨/年,环保厚纸生产线2.16万吨/年,合成厚片材生产线1.92万吨/年。已完成生产车间、碳酸钙磨粉车间、成品库房、综合楼、职工宿舍、职工食堂等辅助设施,供水、供电、道路等厂区公共工程建设。

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本次拍卖标的为盘江龙盟公司的整体财产,即除货币资金、对外债权、其他流动资产及根据盘江龙盟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零散、易消耗、易贬值财产处置方案》已处置或者正在处置的财产以外,构成盘江龙盟公司“年产12万吨碳酸钙粉造纸及配磨粉设施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配套的机器设备、房屋、厂房、建构筑物以及商标专利和剩余未处置的其他零散财产等(具体详见拟处置财产清单),该部分主要财产构成盘江龙盟公司环保纸整体生产线,以整体打包形式进行拍卖。

(二)拍卖标的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

盘江龙盟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为33931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权证编号为GT-2013-10。盘江龙盟公司于201399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50年。

2.房屋、厂房、建构筑物

房屋主要为五层办公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3397.76m2)、五层职工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5296.83 m2)、三层职工食堂一栋(建筑面积2472.06m2)及门卫室、配电室、变电站等。

厂房主要为钢结构石粉加工车间(建筑面积4489.28 m2)、环保纸一车间(建筑面积15202.6 m2)、合成厚纸及合成厚片材车间(即环保纸合成车间,建筑面积15202.6 m2)、成品及原辅料库(建筑面积3689.91 m2)、成品库(建筑面积3686.89 m2)及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泵房)、锅炉房、干煤棚等。

建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为管廊工程、管道设施、道路工程、厂区供电工程、厂前区给排水及烟囱工程等。

上述主要房屋和厂房已办理产权证,具体情况详见拟处置财产清单。

3.机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是盘江龙盟公司环保纸整体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备,主要为洗矿设备、磨粉机、锅炉、环保纸造粒机、环保纸造纸机、合成厚片材制造机、双面涂布机、边角料再生机等(设备明细具体详见拟处置财产清单)。上述机器设备主要为进口设备,其外观形状保持完好,且因项目建成后生产较短时间后即停运,磨损不大。

4.商标专利

盘江龙盟公司现有5项专利、12个商标,上述专利和商标均在有效期内,系与项目产品生产经营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商标。

5.剩余未处置的其他零散财产

剩余未处置的其他零散财产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盘江龙盟公司生产环保纸所需的零部件和部分原材料;另一部分是盘江龙盟公司办公及生活设备,主要为盘江龙盟公司办公楼、宿舍楼及食堂内的办公电脑、桌椅、沙发、打印机、档案柜、厨具等(因该部分财产已在财务上进行费用化处理,未单独例入评估财产范围,包含在本次整体资产处置中,成交后以现状不区分数量等移交给买受人)。

三、拍卖标的评估情况

上述拍卖标的整体的评估市场价值为588,501,471.91元(具体资产及评估价值情况详见拟处置财产清单)。

四、拍卖方式及拍卖价格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起拍价:本次拍卖起拍价为376,640,942.02元,保证金为20,000,000.00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000.00元及其整倍数。

五、标的物特别说明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或其权利现状为准,破产管理人及黔南中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由于本次拍卖为盘江龙盟公司主要资产的整体处置,资产体量和价值巨大,有意者请务必在竞买程序开始前亲自实地看样并深入调查了解,未看样或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全部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外观、结构、性能、型号规格等现状的确认,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全部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全部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未实地看样不了解标的物瑕疵情况或以某一部分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质量、数量、外观、结构、性能、型号规格等问题为由拒绝或迟延或减轻履行义务,否则将视为悔拍并按悔拍条款进行处理。

(二)竞得后买受人必须买下所竞得资产所对应的全部资产,并于付款后10日内与破产管理人办理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按期付款或未按期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的视为悔拍,按照悔拍条款进行处理。

(三)本次拍卖的资产中所对应的标的物有数量单位的,该标的物的具体数量默认以附件一《拟处置财产清单》中所列明的数量为准。买受人在竞得后,若主张核对标的物具体数量的,必须先根据拍卖竞价结果支付完全部价款后方可核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输费、称量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核对数量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盗抢、自然灾害等可能造成标的物灭失、损毁、贬值等一切风险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核对后的具体数量与《拟处置财产清单》中所列明的数量不一致的,按核对后的具体数量与评估报告附件中的标的物对应的单价计算最终价款,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事先未具体核对标的物数量为由拒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视为悔拍,按照悔拍条款进行处理。

六、拍卖标的范围调整及规则

由于拍卖标的所涉资产数量较多,有必要对可能出现的拍卖标的错漏情形进行特别约定,错漏标的物的情形及其处置方式包括:1.若已经拍卖了应当实物交付给第三人的标的物或后经生效司法文书或破产管理人认定意见确认要交付给第三人的标的物,买受人须无条件应在破产管理人提出返还要求后十五日内返还该标的物,买受人完整返还标的物后十五日内,破产管理人返还对应价款;2.若有未列入本次拍卖范围的需变价处置的标的物,买受人应在破产管理人提出要求后买受错漏标的物并支付相应价款。

在错漏标的物的情形下,破产管理人返还对应价款或买受人支付相应价款的计算方式是:错漏标的物的评估价×[1+本次拍卖资产的溢价率];“评估价”是指本案中评估机构已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对应标的物的评估价,若错漏标的物尚未与拍卖标的一并进行评估,错漏标的物的评估价由破产管理人委托本案评估机构按与拍卖标的评估相同的基准日、评估方法及标准出具的评估结果确定。

七、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含国有参股)企业竞买的须提交出资人同意参与竞买的书面意见;分支机构参与竞买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法人名义竞买。

2.竞买人在竞拍前应自行咨询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而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产权登记或获得标的物的,概与破产管理人及黔南中院无关,其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可以通过联合竞买方式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24小时向破产管理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联合竞买协议、各主体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后参与竞拍。

4.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向破产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破产管理人将委托信息录入后台拍卖系统;拍卖成交后办理委托手续的,将不予确认委托代理关系。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其后果自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禁止参加竞拍的机构及人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②网络服务提供者;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九、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破产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电话:朱律师:18786667739;郭律师:13765169004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并公示《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二、悔拍条款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本案破产费用及偿债资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两项时由悔拍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特别提示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向其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竞买人应于202167日前向破产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将优先购买权人的信息输入后台拍卖系统。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标的物或本次拍卖有异议者,应于202167日前与破产管理人联系并书面提出异议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十四、拍卖标的之前办有登记事项而在移交后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破产管理人进行必要的协助,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盘江龙盟公司依法各自承担。

十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买成交10个工作日内缴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都匀分行桥城支行;账号:2405040109026460702)。

十六、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因银行规定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破产管理人同时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本次拍卖系破产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借助黔南中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拍卖行为,相关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破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朱律师:18786667739郭律师:13765169004

法院监督电话:08548622119  08548622090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贵州盘江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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