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南京江北新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公开时间:2021-02-18 公 开 人:南京江北新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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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南京江北新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于202129日作出(2021)苏01破申24号决定书,决定对江北新能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同时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江北新能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现向社会发布公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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