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7 公 开 人: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52次
  • 打印

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1月4日,张家口市东惠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朴城公司破产重整。

2024年226日,法院作出(2024)070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家口市东惠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朴城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31日作出2024)冀07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根据破产重整进展情况,报经法院同意,本案定于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4年7月15日之前将收到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可凭账号密码登录“华宇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点击【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可搜索【华宇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点击【前去参会】,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pdf.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