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召开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延期召开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8 公 开 人: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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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召开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街法院)2024年8月21日裁定受理中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础公司)对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9月18日指定河南法本律师事务所为中铝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上街法院于2024年9月19日发布公告,定于2025年1月3日15时00分在上街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截至目前,尚有诸多已知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中铝公司相关债权审查、资产调查、专项审计等工作未能顺利进行。而且,部分债权人对中铝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持有异议,上街法院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2024)豫0106破6号裁定书,驳回中础公司对中铝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中础公司不服该裁定,已提起上诉,尚待二审法院进行审理。

因此,管理人经向上街法院请示批准,延期召开中铝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续召开时间和地点,由法院根据中铝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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