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0-01-08 公 开 人: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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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19)闽01282

本院根据债权人杨发、杨尊球、卢绳宗的申请于20191213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指定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为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陈立新为负责人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39日前向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9层;邮政编码:350005;联系人:陈成;联系电话1395020686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3202:30在本院第二法庭召开。

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二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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