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斌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上海永斌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24 公 开 人:上海永斌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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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作出(2024)沪03强清3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永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上海永斌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永斌矿业”)强制清算一案(下称“本案”)。2024年5月14日,上海三中院作出(2024)沪03强清313号决定书,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赵敏、乔予、潘望、李梦雨、胡云帆、陈超芸组成永斌矿业清算组(下称“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为赵敏,负责具体开展本案的各项工作。永斌矿业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永斌矿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办公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26楼,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邮政编码200040,联系人乔予,电话021-22838343。

上海永斌矿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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