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382破3号公告

(2025)苏0382破3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4 公 开 人:江苏海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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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5-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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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苏0382破3号

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葛孝学的申请,已于2025319日裁定受理江苏海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泰信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海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海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4月28日前江苏海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环城路弘辉大厦1004联系方式:史利杰18952176928 高波17712000099)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未按时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2025年5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届时各债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代理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准时参加。

江苏海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海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海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当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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