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表

广州金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表

公开时间:2023-08-28 公 开 人:广州金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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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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