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资产拍卖公告

(第四次)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资产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28 公 开 人: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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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资产

拍卖公告(第四次)

 

       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清算管理人)202391210时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资产交易网络平台(地址:https://susong.taobao.com,户名: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管理人)对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公司)清算资产整体打包,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海盛公司开发的“合生·天戴河”项目位于辽宁东戴河新区,老龙头沿海向东3千米滨海大道1号,项目总占地1004亩;南至海岸线,东邻“山海同湾”,北邻东戴河新区实验中学,西邻“时间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总建筑面积约90.79万平方米。

      标的资产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共计669598.1平方米

权证编号

 

 

 

 

使用权

 质

 

 

面积(

他项权利

备注

绥中国用(200814511743号

2048

1017

商业

服务业

出让

七通一平

144264.8

 

海滩地

辽(2022绥中县不动产权第0007391号

2075

0518

城镇

住宅用地

出让

七通一平

125333.3

 

 

辽(2022绥中县不动产权第0007270

2075

0718

城镇

住宅用地

出让

七通一平

400000.0

 

 

       2.房屋建筑物(含小区内景观及绿化)

      设计为精装修混合结构连体别墅,共251项,其中:已完工(未综合验收)91项(包含1座会所),建筑面积22744.56平方米;在建160项,建筑面积26857.73平方米。

       3.设备(含办公设备)、构筑物、树木及其他辅助设施等资产情况详见辽九评报字(2019)第1908009号《评估报告》。

       资产情况以资产交付时点的现状为准交付买受人。

        二、拍卖价格

         起拍价1,069,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0万元,增价幅度1,000.00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并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行业承接该标的规模项目的资质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同时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向标的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入驻企业基本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报名

     竞买人报名事宜请详细阅读淘宝网司法拍卖帮助中心(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sy)。

        五、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91115止(休息日除外)为清算管理人接受咨询期间,清算管理人安排查看项目资产现场。

        六、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等于起拍价的网络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更高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七、竞买保证金及拍卖款支付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竞买人应缴的保证金,资金被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转换为标的价款,转入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

       买受人应在2023101310时前,将成交价格余款转入清算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户名: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账号:21050174120800000410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格余款的,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利息,逾期支付成交价格余款达到30日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

        特别提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优先购买权

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竞买人应于20239410前(休息日除外)向清算管理人提出申请,清算管理人将优先购买权人的信息输入网络拍卖系统。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本案相关权利人。

        九、瑕疵披露

        1.与标的相关的项目工程未进行整体竣工验收,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与标的相关的特殊事项在《竞买须知》中进行详细披露。

        2.清算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及隐形问题的担保责任。未查看资产状态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资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标的移交

       买受人应当在支付全额成交款项后,五日内与清算管理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与标的一并向买受人移交的文件包括: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文件、《财产清单》。

       能够移交海盛公司现有的技术文件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部分施工图纸等。

       在标的移交时,设备类资产、物品及工程材料的数量、种类可能会与《评估报告》中所列资产明细存在差异,以资产移交时的数量为准且清算管理人不承担责任。买受人未按照拍卖公告规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拍卖资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自标的移交时转移。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标的中涉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2.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继续拍卖。

      3.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继续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20239410前(休息日除外)与清算管理人联系。

      5.本次拍卖相关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竞买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资产详细信息请意向竞买人向清算管理人查询。

      联系电话:0429-3183520。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25号中核北方大厦13层1320室。

 

 

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               

 


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资产第次拍卖

竞买须知

【请仔细、全部阅读本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拍卖标的相关特殊事项的说明

   1.规划许可的政策性风险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渔业厅关于在渤海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8〕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19〕11号等文件要求,拍卖标的物中的216亩海滩商业地部分可能存在不能按照现有规划许可开展正常开发建设或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因素,提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确认,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此项重要风险因素的接受,竞买成功后因政府及职能部门撤销规划许可等因素无法进行正常商业开发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已售商品房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

       截至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管理人之日(2017年11月8日),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公司)共与34户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认购书》,因海盛公司相关工程未竣工等因素而未能为购房者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海盛公司前期陷入公司僵局,后续被人民法院司法解散进入强制清算程序等因素影响,未能向部分房屋买受人履行交付义务,且上述资产不包括在本次拍卖标的范围之内,故本事项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重要附加条件,竞买人应当在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竞买成功后应就已售商品房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认购书》的事宜履行下列义务:

      1海盛公司签署的全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认购书》,自该合同(文件)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合同义务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继续履行、违约责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由项目资产买受人承担。

  (2)海盛公司所签署的全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认购书》所享有的收取剩余合同价款的权利,自拍卖成交之日起由本项目资产买受人享有。

  (3)上述资产中未向购房者交付的房屋,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保管义务、毁损、灭失的风险归项目资产买受人承担。

        3.项目资产涉诉、继续履行合同等详细情况,请竞买人向清算管理人咨询。

       4.标的项目已停滞开发多年,原适用相关政策可能发生改变或对项目产生影响,本标的项目有关开发政策、工程续建审批等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同时竞买报名将视同为买受人已明确并认可承担其所产生的不可预知风险。

       四、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拍卖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查询下列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6688509.0.0.cE0Fbe&path=sf-helpcenter-qa#c1

         五、请竞买人认真详细阅读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网址如下:

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130231&knowledge=1060213829&language=zh

       六、竞买人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上述事项作为本项目资产拍卖的所附之重要条件,本《竞买须知》与《竞买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竞买人充分阅读理解,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上述所附条件。

      本《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管理人咨询:

      清算管理人联系电话:0429-3183520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29-3166365、316651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绥中海盛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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