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延期的公告

关于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延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21 公 开 人: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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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二)

 

2025725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城经开区法院)裁定受理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威江苏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捷威江苏公司管理人。

20251016日,盐城经开区法院许可捷威江苏公司继续经营,并决定捷威江苏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26120日,盐城经开区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6425日。

202646日,管理人发布关于本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公告。现因《重整投资协议》无法在2026422日前完成签订,定于2026422日上午9:00时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延至2026425日(星期六)上午9:00以非现场的形式书面召开

根据捷威江苏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本次会议通过非现场会议方式以破易云破产案件管理系统书面召开,表决权人可短信链接或通过“破易云”小程序自行查阅会议资料同时可在决议表决板块选择需表决的方案进行表决,表决期限自会议召开之日起202651117:00时止。在规定的投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系统内表决或向管理人送达表决票的,视为未出席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对会议召开、事项表决有任何疑问的,欢迎通过电话、破易云破产案件管理系统等方式联系管理人询问或者沟通(电话:18013071139,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8楼)。

特此公告。

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


附件

【捷威】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公告(二)26042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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