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公开时间:2023-09-27 公 开 人: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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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2021美通破管字第13

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

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苏079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俞佃台对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月6日作出(2020)苏0791破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担任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兹定于2023年10月17日下午3点在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请各位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准时参加;如有债权人无法准时参与,可与管理人提前沟通采取线上方式等进行参会、表决。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1、将补充申报债权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2、审议《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产状况报告》;3、对管理人制作的《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4、审议、讨论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

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七

 


附:《会议事项通知》

会议事项通知

为方便各位债权人依法有序参加会议,行使债权人职权,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下午3点;

2、会议地点: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3楼)

二、参会人员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1、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会议的,应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委托他人参加的,受托代理人应持有债权申报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需要提供律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2、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受托他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债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需要提供律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注:债权人或委托人已经向管理人提供过身份证明或委托手续的,不需要再次向管理人提交。

三、会议纪律

1、债权人应当按指定的位置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交换或离开座位,不得占座他人位置;

2、开会期间请关闭手机成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会场内接听手机;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

3、会内严禁吸烟,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

4、非经会议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提问,不得喧哗、哄闹或实施其他妨碍会议召开的行为;

5、对哄闹、冲击会场,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会议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中途退出会场或更换座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选举权利。

2、不得在会场上私下议论,保持会议安静,如有问题,请举手示意,或在会后书面提交管理人。

3、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15062980665(刘律师)。

 

 

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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