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7 公 开 人: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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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韦秋耿 联系方式: 1369163096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25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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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2日作出(2022)粤12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水沐清华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伍智宏等29人、齐永林、广东广达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请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后,将本案移交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要法院”)继续审理。高要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作出(2023)粤1204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宇浩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为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向高要法院报告,现本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现就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本招募公告不构成投资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邀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4.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投资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意向投资人在本次预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在本案由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5.若本次预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书》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并按照其投资报价的10%收取投资保证金。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除非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明显优于已签署《投资意向书》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否则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将可以直接被确定为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人。

6.若本次预招募有不少于两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则前述意向投资人将与重整程序内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一同参与后续遴选程序。

7.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若案件情况发生变化,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或承担责任。

8.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的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二、债务人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7月5日经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统一信用代码为:91441283073462070C,法定代表人为:杜伟方,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广东宇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东莞市环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经营期限为2013-07-05至无固定期限,地址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宇浩大道6号紫云汇花园紫云中心第二层之一,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体育健康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管理人调取的工商内档,第三方已就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对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认缴的1000万元出资均已实缴到位。

(二)公司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已经开展债权审查工作,并委托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由于历史账目较多,具体细节问题审计人员尚在调查核实过程中。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管理人共接受176家债权人(含购房者)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总额为1,326,556,681.40元。另管理人共接受145家购房人申报主张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交付房屋,其中125家购房人同时申报违约金、返租租金等债权94,173,288.16元。目前已完成两次债权表的核查,经管理人申请,高要法院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及2024年11月4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已裁定确认69家债权人的95笔无异议债权总额211,176,233.36元。目前管理人正有序开展债权及购房权益的审查工作。

以上仅为管理人目前接受债权申报和审查的数据,不排除还有其他债权人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的情形,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或在尽职调查阶段自行核实并判断。

(三)公司项目开发情况及核心资产情况

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早期宣传资料显示,其开发的宇浩紫云汇项目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八联地段(土名:金鸡山),紧邻广东肇庆航空职业学院,规划打造紫云谷旅游度假区,并以此为基础建设肇庆市文旅小镇,以主题景点及康养文创主题景点作为两大板块,涵盖文化体验区、康养研发产业园、森林康养院、度假酒店、特色民宿等特色功能。

据投资项目备案证所载内容显示,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紫云汇项目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项目规划总面积约1600亩,拟先开发的一期范围占地约3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601平方米,计划施工期三年。其中住宅面积约195911平方米,商业楼一幢,面积约46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2633.01万元,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8年8月。

目前,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实际进行紫云汇花园一期住宅A区别墅(已建成)、B区别墅(在建)、营销中心(已建成)和紫云汇花园二期风情小镇T3、T4栋公寓项目的开发建设(在建)。管理人已公开拍卖紫云汇花园二期风情小镇T3、T4栋公寓及地下室项目整体在建工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已售且需交付给购房者的房屋及其分摊土地面积,同时要求竞得人须完成对紫云汇花园一期住宅B区别墅项目和紫云汇花园二期风情小镇T3、T4栋及地下室项目复工续建义务,目前拍卖还在进行中

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核心资产为剩余未开发建设用地,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自拟名称

宗地证号

土地用途

证载宗地面积:㎡

征收面积:㎡

征收后剩余宗地面积:㎡

状况

备注

评估市场价值:元

1

紫云汇花园二期风情小镇T1、T2栋及地下室

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1873号

其他商服用地

14919.6

20

14899.6

未开发,抵押

内部规划建设2栋公寓楼

20,531,600.00

2

紫云汇花园二期风情小镇T5、T6栋及地下室

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1871号

其他商服用地

20595.1

/

20595.1

未开发,抵押

内部规划建设2栋公寓楼

28,380,000.00

3

紫云汇花园二期风情小镇T7栋及地下室

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1868号

其他商服用地

14737.6

16

14721.6

未开发,抵押

内部规划建设1栋酒店

20,227,500.00

4

C1项目

高要国用(2016)第00352号

城镇住宅用地

37825.8

/

37825.8

未开发,但建有样板房,抵押

/

42,478,400.00

5

C2项目

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0065号

城镇住宅用地

4724.5

/

4724.5

未开发,抵押

/

6,500,900.00

6

未命名

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0066号

其他商服用地

5025.1

14

5011.1

建成水塔、消防室,无抵押

据留守人员反馈该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后续需按约作为配套移交政府

6,940,400.00

 

剩余可开发土地面积合计

97777.7

 

合计:

125,058,800.00

项目现场VR:https://www.720yun.com/vr/144jkdwuev1。以下示意图仅供参考,最终以证载和现状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1、应当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投资人需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偿还债务,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意向投资人须具备与投资项目相匹配的足够资金实力,且应具备与债务人财产规模和财产现状相适应的开发、管理和运营能力;同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4.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投资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报名。

5.对意向投资人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资的,请在报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意向投资人最终因未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导致投资未成功,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近三年具有重整投资或不良资产投资、产业投资等相关项目经验的意向投资人优先。

7.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向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了解项目建设规划、税收要求(如有)等相关情况。意向投资人自行接受并承担相关规划、税收、投资政策要求和风险。

8.意向投资人需于202552518:00时前向管理人如下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户名: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70037820858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四、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期限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525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并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的彩色扫描件,需注明与纸质版内容一致)一份。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适当延长报名期限,延长决定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相关平台进行公告。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无特别说明的,以下所有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如为自然人的,每份均应由自然人签名)。递交报名资料视为意向投资人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招募和遴选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报名材料后统一提交给临时管理人。

1.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含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组织架构等)、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含与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等)、经营与财务情况(含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资产负债情况等)及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情况

3.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关于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企业征信自查报告等;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须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关于意向方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无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等的承诺函。

6.保密承诺函,意向投资人需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债务人资质等信息,并承诺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尽职调查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7.意向投资人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提交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

8.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缺此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

意向投资人应将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后提交。

特别提示: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资格,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重整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

(三)投资人资格初步审查

意向投资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将尽快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其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逾期未能补正的,视为其无法补正。如确有客观困难,管理人可根据其书面申请并结合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四)报名保证金

1.报名保证金金额及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报名材料缴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至管理人银行账户,并注明“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需一并附在报名资料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由其中一家缴纳足额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报名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及时足额交纳报名保证金的,报名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未报名,意向投资人已提交的报名资料也不予退回。

2.报名保证金的退回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意向投资的案件由清算转入重整程序前,或者转入重整程序后正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前,提前向管理人书面说明提出退出的,如无违反承诺之情形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

(五)报名方式

请意向投资人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律师,13691630960;收件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惠沙堤一路滨江大厦9号楼堤上3楼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

电子报名材料投递邮箱:zqyhdcfzyxgsglr@163.com。

五、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确认有效报名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如需管理人和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予以必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开展尽职调查的,管理人在收到有效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的书面要求后,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安排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尽调保证金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且足额支付尽调保证金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各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管理人有权在意向投资人报名后至确定为投资人前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有效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不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不安排签订《保密协议》,亦无需缴纳尽调保证金。

经管理人确认有效报名的重整投资人应于2025年7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盖章和签字的意向投资方案。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资,管理人将于2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如后续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次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本案件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相应的报名保证金及尽调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二)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如本次预招募有一名以上(含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管理人后续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出的投资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适时向高要法院申请将相应案件由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并根据相应案件的投资规模确定投资保证金金额后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被正式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原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尽调保证金转为相应金额的投资保证金。如无意向投资人报名,管理人将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及时向高要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到项目地考察、与管理人接洽、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250427】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紫云汇项目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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