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明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电脑主机、显示屏等电子产品拍卖公告

北京大明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电脑主机、显示屏等电子产品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18 公 开 人:北京大明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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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明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01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0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北京大明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的职责在阿里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公告》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因买受人未做详尽调查导致无法过户的,与管理人无关,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可致电沟通,了解知产具体情况,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拍卖标的:固定资产一批

起拍价:33554元,保证金:6710元,增加幅度:671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展示图片、描述等仅供参考,上传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显示屏等差异而存在一定的色差。拍卖标的物不排除标的介绍信息不准确的情况,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详、有无零件缺失不详,维护保养情况一般,可能存在标的有损坏的情况,实际情况请以现场实物为准。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退款及申请其他售后服务。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拍卖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到标的物现场自提运输费、拆卸费、人工费、搬运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及管理人均不承担资产数量、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咨询看样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管理人已委托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2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810671413,19354836401,本拍品可组织看样,看样地址:慧谷根园。

2、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北京大明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提出。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阿里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大明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10701013702418677;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价格2%的综合服务费请在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账号:0200049609201452284】。

(三)参与竞买时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开展交付工作。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部门办理交付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可致电沟通,了解资产具体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

(四)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第24条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北京大明五洲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处置行为,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18810671413,联系人:杨经理;

咨询电话:19354836401,联系人:鹏经理;

阿里拍卖平台软件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北京大明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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