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建机构招募补充公告(二)

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建机构招募补充公告(二)

公开时间:2025-09-03 公 开 人: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60次
  • 打印

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代建机构招募补充公告(二)

 

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25年7月7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建机构招募公告》,截至2025年7月19日17:30,共有3家代建机构向管理人缴纳了报名保证金并提交了报名表。

2025年7月20日,根据三家报名代建机构的实际情况及破产重整工作推进的实际需要,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建机构招募补充公告》,对代建机构的评选方式、时间、地点、评选标准及规则进行延期公告,同时允许报名代建机构延期提交部分书面报名资料。在管理人积极推进、敦促下,报名代建机构已基本完成尽调等前期准备工作,现将代建机构书面评选资料截止提交时间、代建机构评选流程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提交评审资料

已报名的代建机构应在2025年9月1317:30前向管理人提交2025年7月7日管理人发布的《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建机构招募公告》中第三条要求的书面报名文件(前期报名时已提交的资料可不重复提交),提交要求及提交方式详见2025年7月7日发布的《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建机构招募公告》。

 

二、评审流程

经向人民法院报告,管理人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并委托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具有专业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组织本次代建机构的评审工作。本次评审产生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用26400元(大写:贰万陆仟肆佰元整)由中选成交代建机构负担,中选成交代建机构应于收到中选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用。报名代建机构提交评审报名资料的视为认可代理机构服务费用的负担。

(一)评审时间:

2025年9月15日上午9时开始

(二)评审地点:

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0H0时代B座10楼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评审方式:

1.由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主持及组织,共益债投资人、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对报名代建机构进行评审评分。其中,评标委员会由1名投资人代表、1名管理人代表、1名债务人代表和2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库宜昌区域库中推荐产生】;

2.本次评审设置二次报价及述标环节。二次报价主要针对代建费和管理费进行报价;述标环节每家限时1小时,述标形式不限。

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及评标标准,同时参考第三方代建咨询机构出具的针对各参评单位的咨询意见,评选综合得分最高的参评单位为本项目中选代建机构;

4.管理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最终中选的代建机构发出成交通知,并向人民法院报告评审结果。收到成交通知后,代建机构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代建服务协议》,《代建服务协议》将在金宏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四)评审标准

详见附件《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建机构评标说明及评标标准》该附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本管理人所有

三、联系方式

(一)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峡州大道49号金科云玺台B区1号楼社区用房二楼联系电话:13227260501(微信同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0H0时代B座10楼;联系人:袁玥;联系电话:0717-6857980。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建机构评标说明及评标标准》

 

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3


附件

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建机构招募补充公告(二).pdf 下载
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建机构评标说明及评标标准.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