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批债权表核查通知

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批债权表核查通知

公开时间:2022-04-27 公 开 人: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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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指定,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重整工作。在重整期间,管理人积极开展工作,接收债权人债权申报,组建了专门的债权审查团队,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全面的形式审查和部分实质审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债权审查团队继续勤勉尽职,依法、严谨审查债权,截至2022年4月27日,管理人完成了第二批债权审查工作,审查确认债权共计1530笔,请债权人、债务人下载附件并核查。债权人、债务人如果对债权审查金额有异议,应当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说明异议理由和法律依据。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确认的债权无异议。

附件

第二批确认债权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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