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8小时前 公 开 人:湖南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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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华谋 联系方式: 13786622218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2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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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5日,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湖南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红堂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5319日作出决定书,指定常德市正浩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易红堂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530已召开易红堂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推进易红堂公司重整程序,提高债权的清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维持公司的价值,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具体招募遴选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易红堂公司成立于201634日,法定代表人为易继红,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登记机关为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为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黄泥岗社区二组,股东为易继红(持股比例为70%,认缴出资为3500.00万元)、舒辉明(持股比例为20%,认缴出资为1000.00万元)、覃乾坤(持股比例为10%,认缴出资为500.00万元)根据湖南澧源会计事务所于2018315日出具的湘澧源会师验字〔2018020号审计报告,出资人于2018228日共计实缴出资5000.0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100%。易红堂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家具及美术品制造、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玻璃制品、家用电器、针织纺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餐饮服务;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特别说明:1.公司股东舒辉明:其持有公司20%股权2020)湘0726民初1075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易继红返还投资款,舒辉明应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2.公司股东覃乾坤其持有的10%股权实际是代易继红持有。综上易红堂公司的股权由易继红100%持有。

二、公司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20230801日,长沙永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易红堂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绿化苗木等估价,评估总价为90,999,337元。其中:1.出让土地四宗,面积共8511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使用期限至2066421止,评估价值为39,834,288元;2.房屋建筑15处,面积共29615.36平方米,评估价值为46,083,421元,其中已登记房屋建筑面积为3538.16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其它,已报建未登记建筑面积为24444.41平方米,未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632.79平方米;3.构筑物及附属物共计34项,绿化苗木共计8项,评估价值为5,081,628元。

(二)存货主要为成品家具、半成品、原木材料等,账面价值为28,866,178但未做评估

(三)银行存款:0元。

(四)应收账款:16,479,174元。

三、公司负债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审查予以确认的债权共40户,确认债权总额为104,642,018元(不包含职工债权)。其中,有财产担保权的债权总额为41,137,164元;建筑工程款债权总额为5,766,604元;税务债权(含社保)总额 472,534元;普通债权总额为57,265,716 元。

待确认的债权共5户,总额为11,253,344元。

职工债权52人,总额为1,266,404元。

四、优势条件。

易红堂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家具制造领域有着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丰富的生产制作经验,曾打造诸多高品质家具产品,在市场上具备一定的知名度,自有13项新型实用和发明专利,运用于生产经营。传统工艺技术中纯榫卯结构木质家具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2012年以来,易红堂公司的创始人创立的易红堂红木家具品牌曾在首都北京、山东德州创造了红木家具产业的辉煌业绩,现计划在打造红木家具精品的基础上拓展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投资少见效快的“竹代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地和光伏发电等新项目。这些项目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市场优势。

五、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管理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重整,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人的,请选择一个主体参与,联合体各自权利义务由其内部约定),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在银行不良征信记录;

(二)具有足够的重整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拥有与易红堂公司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或者拥有重整投资成功经验的意向投资人优先。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黄泥岗社区二组。联系人:陈华谋 联系电话:13786622218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意向投资人的简介,包括自然人或者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企业股东情况等;(2)意向投资人的资信证明,企业法人需提交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及企业经营成果的利润表(2023年至2025年);自然人需提交证明其重整履约能力资信实力;重整意向投资资金的来源及计划。(3)意向投资人的或有事项:与易红堂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参与过重整投资的成功经验(如有);(4)意向投资人身份证(自然人)或者企业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说明授权范围)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及重整诚意金的缴纳1.资格审查:经管理人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报名材料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将通过书面、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核通过结果。2.缴纳重整诚意金: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资格审核确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缴纳重整诚意金500万元。重整诚意金汇入以下管理人账户,未按期缴纳重整诚意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账户名称:湖南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梯云路支行,账号:4305 0168 7739 0000 1064

(三)尽职调查阶段。合格意向投资人在缴纳重整诚意金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自《保密协议》签订之日起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易红堂公司开展尽职调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确定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明确是否自主投资或联合其他主体共同投资、债务清偿方案、投资后的经营方案、拟取得易红堂公司股份数量、投入资金的时间、总额等),管理人将视情况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重整投资人自确定之日起应依据《重整投资方案》在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并提供相应履约担保。

(六)重整诚意金的处理。1.意向投资人未按期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意向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重整诚意金,管理人不予退还。2.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共同拟定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诚意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重整投资人拒绝签订由管理人依据《重整投资方案》拟定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已缴纳的重整诚意金,管理人不予退还。3.管理人从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中确定重整投资人,未被确定重整投资人的,自确定重整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所缴纳的重整诚意金(不计利息)。4.非因重整投资人的原因导致《重整投资协议》未能签订的,管理人自签定《重整投资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其重整诚意金(不计利息)。

七、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或审计、评估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并非最终数据,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最终数据以法院裁定为准。

(二)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前来接洽、参与易红堂公司重整投资。 

 

 

 

湖南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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