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4-11 公 开 人:北京北航天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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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航天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北京北航天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320日作出(2025)京01破申2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北航天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航天华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48日作出(2025)京01136号决定书,指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北航天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人民法院公告:北京北航天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523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64143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详细信息,请见本公告附件。请北京北航天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速与管理人取得联系,获取本案债权申报通知、申报材料填写指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在限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承担后果。

 

特此公告。

 

北京北航天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1.      管理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2.      管理人联系人:李爽、张竞帆;

3.      管理人联系电话:1861092155913621087718

4.      管理人电子邮箱:cnfmzqsb@kpmg.com(仅作沟通使用,不接受以电子方式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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