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更高固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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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15小时前 公 开 人:江苏更高固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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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更高固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2024109日,苏州工业园区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更高固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召集主持下,于20241113日召开江苏更高固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了第一次债权人非现场网络会议。并指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担任会议主席。

此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3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1,318,058.93元;实际到会债权人3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1,318,058.93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江苏更高固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

 投同意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为3人,占参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投同意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318,058.93元,占有表决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表决结果:通过

2、《提起诉讼追收股东出资的议案》

投同意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为3人,占参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投同意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318,058.93元,占有表决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表决结果:通过

3、《不提起诉讼追究债务人有关人员妨害清算责任的议案》

投同意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为2人,占参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66.67%;投同意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194,134.17元,占有表决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0.60%。表决结果:通过

4、《债权人会议机制与表决规则》

投同意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为3人,占参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投同意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318,058.93元,占有表决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为江苏更高固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及结果,现向所有债权人公示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人如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逾期未提出,视为对上述表决结果无异议。债权人会议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江苏更高固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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