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鑫凯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告

深圳市鑫凯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29 公 开 人:深圳市鑫凯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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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鑫凯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深圳市鑫凯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鑫凯烽)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担任鑫凯烽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案号(2021)粤03521号。

管理人在接受指定后,调查发现鑫凯烽已停止经营,未能联系到鑫凯烽有关人员。管理人分别派员前往相关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进行调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管理人就鑫凯烽职工债权公示如下:

未发现鑫凯烽存在职工债权。

公示期至202217日止,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鑫凯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管理人联系人:苏金秀(经办人),0755-82551667

 燕(负责人),0755-8279411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4026号田面城市大厦24楼星辰所


附件

C2-决定书(2021)粤03破521号.pdf 下载
鑫凯烽管发016号-无职工债权公告.pdf 下载
C3-公告.pdf 下载
C1-裁定书(2021)粤03破申471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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