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

公开时间:2024-06-27 公 开 人:志隆建筑工程(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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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隆建筑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

志隆建筑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根据志隆建筑工程(苏州)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设定的分配规则,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债权人仔细审核本实施细则中的各项金额,如有异议,请于2024619日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将进行复核。逾期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管理人将在法院确认本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后进行分配。

一、分配原则

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顺序依次进行分配。同一分配顺序的债权不能全额实现分配的,按比例分配。

二、分配方式

以货币形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实施转账支付。

三、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821日作出(2023)苏05091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了苏州灿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通龙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债权数额分别为311,384.68元、76,000元,债权性质均为普通债权。

四、破产财产金额构成

序号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备注

1

股东出资款

445,200.00

2024)苏0509民初1443号民事调解书

根据(2024)苏0509民初1443号民事调解书,廖加志、陈仁辉、魏得正应共同给付志隆建筑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出资款445200元,于2024615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24930日前支付43150元,于20241230日前支付43150元,于2025330日前支付43150元,于2025630日前支付43150元,于2025930日前支付43150元,于20251230日前支付43150元,于2026330日前支付43150元,于2026530日前支付43150元。

五、本次破产财产总额

截至2024615日,志隆公司本次破产财产变现总额为100,000.00元。

六、破产费用

(一)已发生的破产费用795元。

已发生的破产费用:刻章费440元、快递费255元、会议资料费100元,合计795元。

(二)法院案件受理费:1,150元。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志隆公司变现破产财产为100,000.00元,依上述规定,应交纳案件受理费:1,150元。

(三)管理人报酬:本次分配管理人报酬暂缓收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的规定,管理人报酬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本次应收报酬:(100000-995-1150*12%=11,767因股东出资款分多期支付,本次分配管理人报酬暂缓收取。

七、破产债权的分配

(一)本次分配为第一期分配。管理人对志隆公司财产以货币资金形式进行分配,本次分配扣除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可供分配金额为98,055.00元(100000-795-1150=98055元)。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因志隆公司债权人无上述规定(一)、(二)的债权人,故清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普通债权387,384.68元,清偿金额98,055.00元,清偿率为25.31%

上述分配的情况详见《志隆建筑工程(苏州)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明细表》。

(二)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法

本分配实施细则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按债权人所提供的受领分配金额账户信息实施转账支付。如果债权人有账户信息变动的,应在受领分配前向管理人提交新的账户信息。

(三)分配提存及程序终结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志隆建筑工程(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615

 

附:《志隆建筑工程(苏州)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明细表》

志隆建筑工程(苏州)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明细表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性质

债权金额

清偿率

清偿额

1

苏州灿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311,384.68

25.31%

78,817.84

2

南通龙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76,000.00

25.31%

19,237.16

 

合计

 

387,384.68

25.31%

98,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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