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26 公 开 人: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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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金虹达破管字第30号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229日裁定受理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虹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现根据《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之规定,结合当前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情况,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38592049U,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位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富山十路1号(3号厂房),经营范围包括:激光打印机及其零配件的设计、研究、开发;激光打印机及其零配件、电子元器件、五金、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橱柜、卫生洁具、金属材料批发、零售; 建筑安装、制冷设备、通风设备销售及安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及销售;自有房产物业租赁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接管财务情况:管理人接收到2010年6月至2024年2月的记账凭证、2014年5月至2021年11月的申报扣税凭证、2010年至2023年报税资料等材料,审计材料存在部分缺失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目前已离职。

二、报名条件

1、审计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至少曾为3宗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提供相关案件的委托合同或者审计报告作为证据);

2、审计机构应在接受委托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初稿递交管理人,并根据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具正式报告。

3、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案件评查基本合格,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与金虹达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金虹达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审计等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金虹达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或者担任金虹达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

4)可能影响审计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该项要求由报名审计机构自行核查并书面承诺。

4、审计费用标准:由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于本案申请结案后支付。

5、报告要求:对金虹达公司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基准日为2024229日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金虹达公司股东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2)审计金虹达公司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构成及历史变动情况;

3)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

4)审计金虹达公司负债情况;

5)审计金虹达公司与关联企业/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

6)审计金虹达公司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7)审计金虹达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8)提供金虹达公司具体的债权债务名册,协助管理人就应收账款的诉讼提供相关数据;

9)核查金虹达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金虹达公司财产等情况。

6、其他要求:

1)审计机构需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2)办理金虹达公司破产案涉及审计报告相关内容需要审计机构配合的相关工作。

3)违约责任: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费用,因不当履行职责给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选聘对象

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备案机构。

四、参与公开遴选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机构参加公开遴选时应提交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规模、清算案件审计经验、拟派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报价方案、收费方式、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参加审计人员资质证书、服务方案、关于与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书、关于对工作中接触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的承诺书等文件。(上述文件格式可自拟)。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自愿报名。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在2024年9月30日18点前将报名材料以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公开招募审计机构”】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jhdglr@163.com报名,并同时向管理人提供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逾期未提交,视为未报名。

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南路52号中信南航国际广场15楼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诗雅,13702330639。

六、机构选定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等事项,从符合条件的机构中择优选定1家作为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审计机构。若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只有1家,直接选定该申报机构。

七、注意事项:

1、有意向报名的审计机构可以联系管理人了解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2、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最后被选定的服务机构,未被选聘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3、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审计费用应包含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同意本案审计费用在本案申请结案后支付。

特此公告。

 

 

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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