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异议债权裁定公示

无异议债权裁定公示

公开时间:2024-04-01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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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9日裁定受理扬州京华城中城生活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和解申请,并同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蒋威任清算组组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已于2023128日将《债权数据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于会后将编制的《债权表》移送债务人核对,同时明确告知如有异议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异议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债权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现将人民法院对无异议债权的裁定向债权人、债务人进行公示。

扬州京华城中城生活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29日

 

附:扬州京华城中城生活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批无异议债权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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